关于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共院教字[2018]13号)和《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共院发[2018]22号)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全体在校学生
二、学分认定有关规定
1.学生自愿申请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2.同一项目不累计得分,只记该项目最高学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时,以就高且不重复计算;
3.学生提交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获创新创业学分,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4.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活动主管部门或组织单位提交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审批表(见附件1),由活动主管部门或组织单位进行审核。
三、时间安排
学生需在3月17日下午5:30前,将签字审核后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审批表及申请材料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3月18日各二级学院统一将材料交至教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审批表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教务处
2026年3月9 日
附件1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审批表(样表)
姓名 | 二级学院 | |||
专业班级 | 学号 | |||
申请类别 | XX模块XX类的XX项目XX标准 | 团队成员 | ||
申请 理由 | 申请理由及成果(1、详细写明何时、何地、何类活动;2、申报学分及成绩(含团队成员的);附论文、证书、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可附页)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指导 教师 意见 | (学生表现、成果真实性等说明。无指导教师的不填写)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
活动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意见 | 经本人审核,该同学XX模块XX类的XX项目的学分申请,情况属实,达到了XX标准,建议认定: 1、XX同学,XX模块XX类的XX项目,XX学分,XX分;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务处 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领导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