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共院发〔2023〕69号)、《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共院教字〔2022〕2号)、《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共院发〔2025〕38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26年春季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相关事宜
(一)毕业资格审查对象
提交了毕业申请的相关学生。
(二)毕业资格审查依据
毕业资格审查依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共院发〔2023〕69号)、《关于毕业学分审核的通知》(共院教字〔2016〕5号)等文件执行。
(三)毕业资格审查程序
1.学生填写毕业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
2.各二级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毕业条件,对提交毕业申请学生的毕业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填写《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3)。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毕业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上报学历电子注册数据,颁发毕业证书。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相关事宜
(一)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对象
提交学士学位授予申请的相关学生。
(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依据
学位资格审查依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共院教字〔2022〕2号)、《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共院发〔2025〕38号)等文件执行。
(三)学位授予程序
1.学生填写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主任。
2.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逐一审查授位资格,汇总填写《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3)。
3.教务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复核无误后汇总成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4.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做出学士学位授予决定。
5.教务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2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审查及表格填写、材料上报工作。
学生的申请表由各二级学院保存,以备查验;所有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邮件至454338403@qq.com;纸质《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报告书》(附件4)、《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信息汇总表》(附件3)交行政楼410室(联系人:李苗苗)。
四、其他说明
1.学生提交申请后,如未通过资格审查,相关二级学院要第一时间将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1: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毕业申请表
附件2: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结果信息汇总表
附件4: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报告书
教 务 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