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省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
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同时结合学院相关安全稳定工作布置要求,决定开展本学期中期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二级学院自查:2025年4月27日-5月13日
2.教务处抽查:2025年5月14日-5月16日
二、检查范围
全院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5年)》
(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
1.用电安全。禁止在实验室内私拉插排;严禁在实验室内给电动自行车等充电;如涉及实验相关设备需充电时要有人值守,严禁整夜充电。
2.消防安全。检查实验室急救药箱物品是否过期;检查消防设施、应急喷淋、监控等是否正常;确保应急出口、逃生通道通畅。
3.危化品安全。是否存有危化品,如有,危险化学品购买是否存在违规;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台账。
4.室内卫生。实验室室内卫生及实验仪器设备管理情况。
5.材料规范。是否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实验室日常管理登记本是否填写完整。
四、工作要求
1.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请各二级学院予以重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于5月14日上午12:00前提交一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报告(电子稿及盖章版纸质稿、图文并茂)至焦海秀(教务处412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5年)》
附件2:《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