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分置换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培养质量,营造有利于学生个性成长的教育教学环境,尊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为学生创造更多的自主学习及参与实践的空间,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分置换管理办法》(共院发[2018]21号)等文件精神。
我院本学期学分置换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全体在校学生
二、学分置换有关规定
1.学分总数大于或等于置换课程的学分,学生每学期可申请一次学分置换,一次申请置换课程不超过两门,且最高只能置换6学分,剩余未置换的学分不再计入学分档案。
2.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置换课程学分,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3.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人所在系提交学分置换审批表(见附件1或者附件2)。
三、学分置换范围
1.课程学分置换以课程属性相同、课程内容、学分和学时基本一致为准则。必修课程学分可申请置换必修或选修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可互相置换但不能置换必修课程学分。
2.创新创业学分可以积累,且可置换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公共选修课程模块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内容跟置换课程紧密相关,且获得的成果能够达到对置换这门课程知识和能力的掌握可置换该课程学分,否则不予置换。
3.参加省级(国家级)体育竞赛类活动并取得第三名(含)以上名次或参军入伍复学的学生,可申请置换大学体育课程学分。
4.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可置换现专业内容及难度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分。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其他课程学分按素质拓展模块学分予以记载。
5.留级或复学的学生执行现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因专业培养方案改变而引起课程学分变化的,在原年级修读的课程学分可置换现年级内容及难度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学分。
6.经学院认可或建立合作的企业的课程学分可置换同类实践性教学的课程学分。
7.语言特色班学生学分置换按照《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语言特色班“绿色通道”(试行)办法》执行。
四、其他要求
1.各系受理时间:9月18日-9月25日。
2.学分置换由学生所在系对学分置换材料进行初审及学分核算。
3.请各系教学秘书于9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统一交到教务处学籍科410室,联系人:闫彩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2336905731@qq.com。
附件1: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分置换审批表
附件2: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置换审批表
附件3: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分置换汇总表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教务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