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李苗苗
责任编辑:李苗苗
日期:2024/09/18 00:43
浏览次数:118

关于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共院教字[2018]13号)和《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共院发[2018]22号)有关文件规定。院本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全体在校学生

二、学分认定有关规定

1.学生自愿申请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2.同一项目不累计得分,只记该项目最高学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重复,以就高且不重复计算;

3.学生提交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获创新创业学分,情节严重者按学院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4.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活动主管部门或组织单位提交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审批表(见附件1)活动主管部门或组织单位进行审核。

时间安排

学生在9月25日下午5:30之前将签字审核后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审批表申请材料交学生所在系教务办,9月26日由各系统一交到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审批表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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