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焦海秀
责任编辑:焦海秀
日期:2024/09/06 07:50
浏览次数:258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

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二、填报说明

1.实验室数据统计时段: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2.基表四和基表五中的“实验室编号”和“实验室名称”须与基表六保持一致。

3.各教学单位在填报数据时(基表一、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请认真查看报表样式(附件2)并仔细阅读附件3中的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或登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网http://systj.buct.edu.cn:81阅读填报要求)后认真填写可参考去年数据,确保数据准确。

4.各报表教务处汇总、审核后,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数据系统检测,经院领导审批后报教育厅。

三、填报要求

1.实验室有关数据的统计报送是每年一项常规性工作,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科学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如需咨询填报问题联系焦海秀18770924822,

3.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23日下班前,将经校验无误后的所有基表电子档发送到344839028@qq.com,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行政楼412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

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附件2:2023-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样式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202494


0条评论
版权所有:@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09-2020)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网络信息中心 制作维护
地址: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号 电话:07924342912
备案/许可证编号:赣ICP备10001702